2003年8月19日开始,用12天时间,采取公开推荐、公平竞争、民主直选的方式,选拔合德镇两名副镇长。在公推公选工作中,我们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准备,严格规范操作,公推公选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成效。
一、明确条件范围,组织公开报名。县委决定在合德镇进行公推公选副镇长试点之后,我们认真研究确定公推公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方法,制定了《射阳县公推公选镇领导干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推公推的范围为所在镇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党组织书记。报名条件为:⑴科级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⑵现任中层正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任正股级两年以上;第一学历本科、2001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股级干部(含县下派到所在镇符合条件的干部)。⑶本镇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居)党组织书记,自2001年1月以来,成功引进千万元项目1 个以上的(主要指项目的引荐人、参与项目洽谈且厂房建成、设备到厂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受学历、性质、职级限制。8月18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方案,并下发了中共射阳县委《关于开展公推公选镇领导干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8月19日,在合德镇召开公推公选工作动员大会,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镇直企事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党组织书记参加了会议。同时通过射阳报、县电视台、《沿海党建》网刊载公推公选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经过宣传发动,共有22名同志报名参加竞选,经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17人,报名人员中副科级干部6人,中层正职9人,招商引资实绩突出人员2人。
二、公开推荐举贤,充分尊重民意。由基层干部、全体人大代表直接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8月21日,召开了由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镇直单位、村居主要负责人,镇人大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进行公开推荐,推荐票列出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由参加推荐人员从中选出自己认为最适合人选(最多不得超过6名)。根据推荐得票数,按应选职位1∶3的比例,当场公布名单。
三、公开竞争答辩,择优确定人选。8月24日举行演讲答辩会,参加竞选人员逐个登台演讲答辩,亮出自己的竞争优势,阐述自己的施政方略,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委现场打分,所在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全体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测评。评委分占40%,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人大代表测评分占60%,现场统计积分。根据积分多少,按照应选职位1∶2 各镇确定了4名预备人选,当场公布。
四、组织差额考察,票决提名人选。县委组织部派出4人组成的考察组,由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的老同志担任组长,组织部1名科长任副组长,对预备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的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比较,写出综合考察报告,并对4名考察对象进行综合排序。8月2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介绍前一阶段公推公选情况、对预备人选的综合考察报告、播放考察对象演讲答辩实况录像,让领导对每一位预备人选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预备人选进行充分讨论酝酿,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多于应选职位1 人确定3名提名人选,当场统计公布。
五、民主直接选举,当场公布结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8月31日,召开镇人代会,将3名提名人选提交大会主席团,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进行差额直接选举,产生两名副镇长。当选人在大会上进行表态,并向代表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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