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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在重点项目推进中考察识别干部
加入时间:2006-8-10
                 
  为强化凭实绩用干部、为发展配干部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射阳县建立了重点项目跟踪考核制度,在重点项目推进中了解、识别干部,发现人才,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一是科学界定考核范围,明确工作重点。把列入跟踪考核的重点项目定位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投资规模较大的意向投资项目和在建项目,其中“两区一地”为3000万元以上。
  二是紧扣识人选人用人主线,规范考核内容。跟踪考察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引荐单位、建设地单位和县直服务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掌握干部发展经济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了解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情况;获得镇区、部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实绩第一手资料,掌握镇区、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目标承诺的态度和力度。
  三是建立四项制度,健全考核体系。建立首谈报告制度。要求各镇区、部门招商项目凡符合条件的从首谈开始,填写《重点项目首谈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建立跟踪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各科室具体负责,各科室按照组工干部联系责任区分工,与镇区、部门建立正常联系。对各责任区上报的重点项目,从首谈开始,就主动介入跟踪考察。通过个别座谈、实地察看、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在重点项目引荐、洽谈、建设、生产等各阶段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作用发挥情况和有关部门提供服务情况,并进行认真记载,填写《重点项目跟踪考核表》。通过跟踪考核,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努力在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实践中识别干部、发现人才。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组织部门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个职能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定期沟通制度,及时掌握各镇区、部门招商引资情况,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了解县直有关部门的服务情况。建立举贤荐能制度。要求在每个项目建成达产后必须对跟踪考核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推荐出服务项目建设实绩突出的人员,作为年终表彰、晋升晋级、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