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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拓宽监督渠道 多措并举提高监督水平
加入时间:2003-8-2
  加强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的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能不能成功解决党内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问题,是事关我们党能否经受住各种考验和严峻挑战的重大问题,也是新时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当前,应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科学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
  一、抓住内部监督这个关键,切实搞好党内监督
  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要搞好党内监督,就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党内监督要突出重点,狠抓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这个关键。班子成员之间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有监督权。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班子内部监督削弱了,缺乏相互监督和帮助。对此,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二、大力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
  人民群众作为领导权力的承接主体,其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不仅不拒绝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且真诚欢迎各方面的意见和批评。”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对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保护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民主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立足法制建设,切实抓好法律监督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执政规律和执政特点的深刻认识和必然选择。法律监督是一种强制性的监督形式,它要求领导干部的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并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任何人违反法律都要受到惩处和制裁。因此,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四、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切实抓好舆论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对违背或偏离社会正常运行规则的行为实施批评和舆论监督,是反对官僚主义、克服不正之风、遏止权力腐败的有力武器,是密切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职能作用。舆论监督要始终高举旗帜、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始终做到支持干事者、鼓励改革者,引导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坚持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五、着眼于机制建设这个根本,切实抓好制度监督
  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是积极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根本途径。从严治党的关键也在于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当前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健全一种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体制,完善一套纪律严明、制度完备、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建立一种延伸、辐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有中国特色的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为保证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应认真抓好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坚持干部自律和对干部监督的有机结合。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既要加强自律,又要加强监督,坚持把干部的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来说,内因起决定作用,自律是主要的。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讲学习、进政治、讲正气,始终把世界观的改造放在首位。胸怀理想,讲究操守,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自重;灵魂深处经常“三省吾身”,找出自己的不足,自觉加以克服和纠正,做到自省;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不蹈前车之辙,不犯同类过失,做到自警;以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用宏伟的事业鞭策自己,努力在工作岗位上创造一流成绩,做到自励。通过自律,构建起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法律防线,筑建起不倒的精神长城,使干部不想、不愿犯错误。同时,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使干部不敢、也不能犯错误。
  (二)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加强干部监督,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二者必须同步加强,不可偏废。要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思想教育效果,实现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的有机结合。
  (三)坚持预防性监督与遏制性监督的有机结合。防治结合,标本兼治,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则。一方面,要加大惩处遏制力度,严肃党的纪律。另一方面,又要着眼于治本,着眼于干部监督的“综合治理”,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教育干部增强监督意识,做到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开展监督。增强防范意识,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整个过程中设“关”设“防”,防患于未然。增强超前意识,摒弃“守株待兔”式坐等监督、“马后炮”式的事后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对干部监督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机结合。干部监督工作是一篇大文章,包括对干部的监督与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二者构成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机整体和系统工程。因此,要坚持“两手抓”,把对干部的监督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结合起来。对干部要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使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还要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把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把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
  (五)坚持对干部队伍的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的有机结合。干部监督工作,要着眼于宏观和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整体的全面监督。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干部监督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无人监督”、“不让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了”等问题。一是要着力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重大责任,抓好对他们的监督,就抓住了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二是着力加强对年轻干部和接近退休年龄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是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要从关心、爱护出发,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同时,要重视解决所谓的“59现象”。在接近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中,有的人感觉到自己机会不多了,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必须对这部分干部加强监督。三是着力加强对掌管人财物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些部门权力相对集中,如果放松监督,很容易导致权力失控。四是着力加强对双重管理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认真解决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对干部双重管理中存在的“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