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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科级干部轮训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7-5-7

各镇(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干部培训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学分制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射委干教[2006]1号)、《2007年度射阳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决定今年继续采取“菜单式”选学培训的方式,在全县科级干部中开展年度理论培训,不断提高科级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执政本领,为实现全县“经济总量翻番,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所有在职科级干部(协理员可根据本人志愿,参加学习培训,学习情况不纳入年度学分制考核;本年度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应及时报名参加培训,参加当年学分制考核;县外挂职的科级干部,原则上参加县内轮训,若在挂职地轮训的,凭当地干部培训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申请学分)。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紧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干部培训工作条例》要求,着重对科级干部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等政治理论以及新农村建设与“三农”问题、和谐社会构建与政府能力建设、经济发展与投资环境、领导实务与公共管理等现代知识的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全年共举办四期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从5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具体时间和课题安排见附表)。
 地点在县委党校。
    四、选学办法
    1、每名参学对象对照所提供的课题,结合个人实际,自主选择,县委组织部在个人选择的基础上,总体平衡,整合编班。
    2、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期理论培训班和听取两场 专题辅导报告(专题辅导报告另行通知安排)。
    3、各人参加培训的期次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及时与县委党校做好对接工作。
    五、考核方式
    参学对象的学分考核按射委干教[2006]1号《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学分制考核的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执行。
    六、有关要求
    1、各镇党委、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干部理论培训工作,掌握好本单位参学对象的选学情况,提前调整、安排好学习同志的工作,确保工作和培训不发生冲突,并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的人员如期参加学习培训。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每期培训班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单位要鼓励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为他们参学提供必要的条件。
  3、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2007年度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班选题汇总表》(样表附后)填好后,报送县委党校教育培训科。
  4、科级干部理论培训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具体承办。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
    1、《2007年度科级干部轮训班次计划安排表》;
    2、《2007年度科级干部轮训班班次选择汇总表》。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