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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万名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集中承诺活动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6-7-20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和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和层次,决定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万名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集中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完善机关在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及范围,使机关党员干部先进性从八小时之内向八小时之外、从机关向社区延伸;努力提高机关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和本领,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社区监督,参与并带领社区居民开展三个文明建设活动,提升居民文化素质、致富能力;发挥机关优势,指导社区党建工作,影响并带领社会各方力量投身社区建设,形成“共建社区,发展社区,繁荣社区”的工作格局。
  二、活动内容
    1、集中到社区报到。机关在职党员干部持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证(或所在单位证明)于本月14日(星期五)这一天集中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到社区“在职党员管理联络站”填写有关内容,建立并完善个人在社区资料台帐。社区党组织要安排专人接待。
    2、听取社区党组织介绍社区基本情况。社区党组织通过口头情况通报或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辖区党员干部介绍本社区概况、三个文明建设、发展前景等,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社区、了解社区,树立“住在社区、热爱社区”的意识,培养对社区的归属感,不断增强社区的向心力。
   3、与社区党组织签定社区服务承诺书。机关党员干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自身特长,选择1—2项承诺书内容。承诺书一式四份,社区、单位和个人各留一份,县委社区工委一份由单位统一收齐。承诺情况要在单位和社区公示,接受机关人员和居民群众监督。
    三、组织领导
    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是完善机关在职党员干部教育、共建和谐社区的必然要求。要健全党员干部进社区领导体系,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作为巩固机关党员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一个重要载体而长抓不懈。建立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奉献日制度,丰富奉献日内容,巩固奉献日效果,扩大奉献日影响。合德镇党委、街道党委要强化对各社区领导,督促检查社区“在职党员干部管理联络站”工作情况,并把社区服务在职党员干部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社区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如思想宣传队、治安巡逻队、义务调解队、文化活动队等)和党员责任区,开展一些适宜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的服务平台。各社区要及时搜集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参与活动及平时生活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向所在单位书面反馈,同时报一份给县委社区工委,并作为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社区征询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