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组发[2004]36号 2004年9月13日)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根据射发[2004]30号《中共射阳县委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施意见》和射组干〔2003〕47号《关于后备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的要求,决定选派县直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和县城非公有制规模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方法
主要向县城18个社区选派挂职干部,向合德镇和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定报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个县直部门联系一个企业,并选派一名挂职干部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挂职干部可以兼任本社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县直部门联系挂钩企业名单见附表。选派人员由各单位排出初步人员,报组织部过堂后确定。
二、选派条件
各部门选派社区挂职干部、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机关党员干部中产生,要坚持标准,保证素质,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素质好,党性强,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其中社区挂职干部要熟悉社区党建工作新要求、新特点,善于做居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善于与企业主沟通配合,能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廉洁奉公,乐于奉献,联系群众,工作务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三、社区挂职干部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职责
社区挂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居委会副主任,要在县委社区工委和合德镇党委、开发区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围绕“社区班子作用好、社区服务保障好、社区卫生治安好、社区文明创建好、社区制度执行好”的“五好”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省、市、县“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围绕“服务居民、帮扶济困、吸纳双新”工作重点,做好社区内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工作;针对多样化的要求,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关注社区弱势群体,开展扶志、扶技、扶贫、扶就业的帮扶献爱心活动;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区稳定。
(4)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党组织和驻区党员干部参加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搞好“十进社区暖民心”和“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
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可兼任企业党组织副书记或行政副职,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坚持“一手抓党组织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发挥”,对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双争”(争创“五好企业党组织”、争当“五好业主”)活动,指导企业党组织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因企制宜开展党组织活动,团结带领党员、职工凝心聚力搞发展,确保企业党组织达到“五好”要求;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宣传党建理论,加强对企业党员管理,围绕“最先进的群众在党内,最优秀的人才是党员”的目标,积极鼓励、引导、培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优秀骨干、优秀知识青年加入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确保符合建支条件的企业建支率达100%。
(3)协助抓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
(4)指导、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吸纳非公企业党员工会主席、党员团组织书记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暂时不是党员的,要列席企业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5)结合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协助企业做好有关工作。
四、派驻时间
县直部门选派的社区挂职干部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人员要相对固定,时间为一至二年。社区挂职干部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个月应有一周时间在社区和企业工作,全年至少有两个月时间在社区和企业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为社区挂职干部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社区和企业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五、有关要求
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选派挂职干部和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强基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社区工作水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党对非公经济组织政治领导,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开展选派社区挂职干部和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认真物色人选,努力把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派到社区和企业。各部门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人选于9月22日报县委组织部(企工委办)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