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射阳县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采取四条途径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一是县直机关“选”。县委组织部、县委企业工委从县直部门、事业单位中选派54名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到县直企业和合德镇、县经济开发区境内的定报规模企业担任指导员。二是基层党委“派”。对其他镇区范围内的规模定报企业和25人以上非定报企业,由所在镇党委从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挑选政治素质好,党性强,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是税企联建“送”。县地税局围绕“双为”服务,在全县开展“税企联建”活动,明确具有党员身份的税务员担当挂钩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中小企业和重点工商户的党建工作。四是企业党员中“挑”。对部分规模较小,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除联合或挂靠组建党组织外,从企业中挑选素质好、党性强,在管理岗位上的党员担任本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本企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等工作。通过这四条途径,全县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320多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2名,实现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在选派过程中,该县严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对选派到规模定报企业的党建指导员,一律报县委组织部、企业工委过堂。同时,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党建工作指导员较好地发挥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