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做好2008年度县级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根据射组发〔2008〕6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做好县级机关有关入党积极分子参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各总支、支部2007年度未参加县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或培训未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有关要求: 各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组织程序做好参加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上报工作,并将有关名单3月7日前报机关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作无参训对象处理。 特此通知。 附《县级机关工委2008年度拟参加培训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县级机关工委 2008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