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策应大规模教育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对全县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学分制考核管理。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科级领导干部服务“两个率先”的本领,建立规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为目标,采取“统一要求、自主选择、量化积分、奖优惩劣”的方式,积极推进我县科级干部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经济总量翻番、全面建成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考核对象
全县在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
三、学分构成
学分总分为100分,由五部分组成。①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调训(需经县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每完成一次得20分;②县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组织的轮训或专题培训,每参加一次得20分;③每年干部在职自学,读书笔记达规定要求,考试考核合格的得20分。④所在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记录完整的得10分;⑤在国家、省、市以上报刊、学术研讨会上发表和交流论文报告或研究成果的,分别得30分、20分、10分(同一篇目按最高级别的计分,不重复计分)。学习累计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记。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办法及内容。建立科级干部学分制管理档案,全面记录科级干部参加调训、轮训、专题培训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和参加其他学习的情况。
上级组织调训的,以调训部门反馈的学习情况折算学分。
县内轮训及专题培训的考核内容主要有学习考试成绩和考勤情况等。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扣10分;缺课一次(半天)的扣5分;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的每次扣2分;不遵守课堂纪律,如接听手机、睡觉或相互讲话等每次扣2分。此项考核由县委党校负责,以简报形式逐期通报相关情况。
干部在职自学情况以自学笔记和组织考试为主要考核内容。学习笔记不少于12篇,总字数达2.4万字的、考试达60分合格的得20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此项考核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分年中、年底两次进行,考核结果报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中、年底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阅科级干部的学习笔记及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的考核情况。
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公布一次干部学分情况。
(二)考核等次。每名科级干部全年学习累计得分达6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将科级干部的年度学习积分情况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对全年教育培训积分累计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组织调训的干部,取消其参加年度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领导干部,不计年度学分;对累计完成学分达优秀格次的科级干部,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予以推荐任用。
四、组织领导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分制考核工作由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实施,并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分工,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学分制考核的组织实施、督查和相关考核工作;县委党校承办有关专题培训班的教学实施和考勤考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科级干部的学习,及时宣传、学习本意见,要以建立和实施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为契机,促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科级干部素质的提高,促进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再登新台阶,达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本《意见》由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射阳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