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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章讲座(14)
加入时间:2006-3-15

共产党员必须体现先锋性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这既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把“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应尽的义务,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共产党员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带头作用,就是共产党员处处走在前头,成为群众的表率和榜样;骨干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在实现党的任务中勇挑重担,成为群众的中坚和核心;桥梁作用,就是共产党员要及时把党的决议向群众宣传、解释,并把群众的意见向党组织反映,使自己成为联系党组织和群众的纽带。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在新时期,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现在,党的中心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当集中体现在积极站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前列,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上。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样,都会反映在本职工作上。每个党员都要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带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周围的群众做出表率,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的条件下,每个党员都要胸怀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和贯彻党和国家采取的各项措施,遇到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一定要服从全局利益,自觉为党、为国分忧。还要用党性原则和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模范执行党所制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群众。